2009年5月10日,湖北巴东县野三关镇的一家宾馆休息室内发生一起激烈冲突,改变了当时22岁服务员邓玉娇的一生。邓玉娇出生于1987年,因家境普通,早年外出打工,在雄风宾馆梦幻城区做服务员,工作收入微薄、性格内向,平日里尽量忍让以求安稳。

当晚,野三关镇政府的三名工作人员饮酒后到宾馆,其中两人邓贵大、黄德智等在言语轻浮并要求提供“特殊服务”遭到邓玉娇明确拒绝。几人酒后纠缠、辱骂并阻拦她离开,情势逐渐升级。邓贵大曾以现金逼近并强行阻挡,邓玉娇两次试图离开均被拦回并被推坐在沙发上,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被逼无路、感到恐惧和羞辱的她从随身包中拿出一把水果刀反击,刺伤了上前的邓贵大和前来制止的黄德智。邓贵大伤势严重,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黄德智受伤轻微。

事发后,邓玉娇拨打110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到来,被带回派出所次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案件曝光后引发全国舆论关注,公众普遍同情她在遭受骚扰与围堵时的处境,法律界与媒体对正当防卫界限展开广泛讨论。侦查中发现她有精神类药物处方,司法鉴定认定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案发时辨认与控制行为的能力有所减弱但未完全丧失。 球友会登录

2009年6月5日,检方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庭审理时认定当晚邓贵大、黄德智酒后对邓玉娇实施了言语侮辱、阻拦与推搡,不法侵害客观存在,邓玉娇的反击具有防卫性质;但法院同时认为侵害方当时的暴力尚未达到实施强奸等足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程度,邓玉娇实施的刺击超过了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综合其主动报警自首、司法鉴定为限定责任能力以及防卫过当等情形,2009年6月16日,巴东县人民法院宣判邓玉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免予刑事处罚,并当庭解除监视居住,恢复人身自由。

案件最终以刑事程序了结:邓玉娇获释,邓贵大死亡,另一名涉事人员黄德智则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该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关于弱势群体自我防卫权、执法与权力监督等长期讨论。